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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藏进准考证,机关算尽终成空!这起组织考试作弊案咸安法院判了将国家专升本考试答案编辑到准考证中,电影里出现的考试作弊情节竟发生在身边。 近日,咸宁市咸安区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蹇某某、张某某等13人组织考试作弊罪一案,对主犯被告人蹇某某以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对主犯被告人张某某以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对其余十一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刑罚,并处相应罚金。 咸安区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某系武汉某教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22年6月初,某教育公司和被告人蹇某某、段某某、喻某共同出资,合作开展专升本学生培训,蹇某某负责日常管理,喻某负责招生宣传等事务。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蹇某某、喻某等人向学生宣传“确保录取,不过退费70%”,并签订保录取协议,以人民币2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收费标准收取彭某某等24名学生67万余元。 2023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前,张某某、蹇某某得知段某某能够在考前获得英语科目答案。5月6日晚,蹇某某从段某某处得到了答案,遂与王某某等人商议,以字数加空格方式对应“A、B、C、D”答案,将答案编辑到学生准考证的考试须知中,还“贴心”地按照AB卷给每名学生编辑了2张准考证。 次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蹇某某等人召集培训班学生,将编辑了答案的准考证发给每名学生。早上7时许,蹇某某等人将学生送到考场,并要求学生考完英语后凭准考证换回手机,以便事后收回准考证销毁。 咸安区法院认为,被告人蹇某某、张某某等9人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共同组织作弊,被告人王某某等4人为前述被告人实施组织考试作弊提供其他帮助,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综合考量全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认罪认罚态度,区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咸安区人民法院 |